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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章制度》之二十一、仪器室管理制度
更新时间: 2009-6-22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399

 1、仪器管理员要努力学习,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仪器管理能力。

   2、管理人员在开学前,应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报请教导主任购置仪器、药品。

   3、仪器只供实验使用,不准外借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经校长批准后再施行。

   4、任课教师要做学生分组实验或演示实验,必须一周前通知管理人员准备。在准备过程中,若有特殊情况管理人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明。

   5、仪器、药品要分类存放,保持清洁。易燃、易爆、有毒药品要专柜加锁放置。实验完毕,仪器经整理后要尽快入柜。

   6、一切仪器、物品,未经许可,不得带出仪器室。上课实验时,教师不得乱动别人准备好的仪器,以免影响教学,如有仪器损坏,教师要及时登记,注明原因。

   7、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设备,爱护公物,注意节约。每学期要清点仪器,统计材料消耗和仪器损坏数量。

   8、实验完毕,教师要将仪器及时送会仪器室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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