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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章制度》之十五、教研活动制度
更新时间: 2009-6-22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448

教师是教学双边活动的主导,是教研活动的主体。每位教师必须参与教研活动,提高自身素质,吃透教材,钻研教材教法,学习教育理论。只有了解教学过程,研究教学理论,才能在教学实践中做到有的放矢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,为此制定本制度。

   1、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,业务领导不得少于15节,应有详细记录、点评和总结。

   2、积极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教研活动。

   3、积极参与实验课、观摩课和实验课题的教学研究工作。

   4、及时按要求写出有关教研方面的书面材料。

   5、积极参加有关学科的竞赛活动。

   6、及时完成临时指定的授课任务和教研方面的临时性任务。

   7、本制度列入学校量化管理。


 
共有评论 1 条
GdUPqeGDywST   QpzMqGYKEITVNDSdJo  2011-8-10  
Inrofmation is power and now I'm a !@#$ing dictator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