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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章制度》之十一、备课制度
更新时间: 2009-6-22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417

(一)数量要求

教案(导学案)应按照课程标准完成规定数量。

(二)内容质量要求

1、教案(导学案)需体现备课时间、课题、课型(讲读课、阅读课、独立阅读课、复习课等)、重难点、教具准备、教学过程、教法、板书设计、教学后记等重要环节。

 2、书写认真、规范、整洁。

3、提倡写创新教案(导学案)。

(三)形式质量要求

教案(导学案)要求整洁,无乱涂乱画现象;应注明时间、汉字姓名(英语可英汉同写)。具体要求见《教职工量化考核制度》中对教案(导学案)的检查要求。

(四)教案(导学案)评估

学校每学期评估两次(期中、期末),由教导处根据具体标准对任课教师书写的教案(导学案)进行评判、打分,并记入量化档案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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