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工会主席岗位职责
1、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2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,完成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。
3、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教学中的积极性、创造力,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。
4、配合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。
5、协助和督促学校领导改善教职工生活条件,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
6、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,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。
7、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,同歧视、摧残、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。
8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活动。
9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,健全民主制度。
(二)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
1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,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树文明新风,做“四有”新人。
2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文艺、体育等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,教育青年爱党、爱社会主义、爱人民、爱科学、爱劳动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,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做好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,处理共青团的日常事务。
4、维护广大青年利益,如实反映广大青年的意见和要求。
5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6、负责升降国旗工作。
7、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(三)妇联负责人(计生专干)岗位职责
1、维护女职工权益。
2、搞好女职工的文化娱乐活动。
3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。
4、搞好“三八”节庆祝活动。
5、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